管理医护接受者索引

医护接受者索引载有全港性的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医健通)内所有参加者的个人识别资料和数据,透过建立这个索引,医健通能准确无误地把个别医护接受者与其在系统内的健康数据连系起来,使医护接受者的健康纪录能够互通。

本文件介绍香港特别行政区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的医护接受者资料索引的内容和标准。本文件须与电子健康纪录信息标准办公室所编制的《电子健康纪录内容标准手册》及附件一有关「人士」的内容及相关代码表一并阅读。这些原则适用于医护接受者登记程序及任何负责更新医护接受者索引的指定电子健康纪录登记处。

为使医护机构与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通之间能维持有效的资料互通,我们鼓励医护机构采用同一标准做法为其病人登记。

管理医护接受者索引(只有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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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机构管理医护接受者资料

本文件介绍已登记香港特别行政区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简称医健通)之医护机构如何管理医护接受者的资料。

当医护接受者在医健通登记后,并同意让医护机构互通健康资料,医护接受者的健康资料便可互通。医护机构可互通的健康资料包括:(i)读取医护接受者在医健通的电子健康纪录、(ii)上载医护接受者的健康资料到医健通作资料共享,以及(iii)从医健通下载医护接受者的敏感药物不良反应资料至医护机构的电子病历系统。

本文件亦就以下情况,申明影响互通健康资料的原因:(i)医护接受者的登记状况、(ii)在医护机构的电子病历或医健通中,医护接受者之个人识别资料的更新,以及(iii)医护机构保存医护接受者健康纪录的准确性。此外,为促进医护接受者在医健通上健康资料的互通,本文件也在电子病历系统管理其资料流程上提供建议。

医护机构管理医护接受者资料(只有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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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医护人员索引

医护人员索引载有所有参与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计划(医健通)之医护人员的个人识别资料,用以识别及认证使用医健通的每位医护人员,当中包括医护专业人员及医护行政/辅助人员。

登记医护人员的过程需符合标准,这对于正确识别医护人员及医健通的用户认证至为重要。本文件介绍医健通的医护人员资料索引的内容和标准。这些原则应用于登记及维护医护人员索引内的医护人员资料。

管理医护人员索引(只有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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