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

  1. 在与健康信息标准的发展、批注、推广、实施、特许使用及维持有关的范畴,担当以下小组的执行机关:

    • 电子健康纪录及信息标准工作小组
    • 电子健康纪录内容及信息标准协调小组
    • 电子健康纪录内容及信息标准专案小组
  2. 就健康信息标准的使用情况监察工作向电子健康纪录及信息标准工作小组汇报,以确保这些由该工作小组核准的标准获得遵从

  3. 作为发行中心,就本港电子健康纪录现正使用的各项健康信息标准的使用、附属特许使用、分发及维持事宜,与标准发展组织联络

  4. 根据特许协议,扩大由各个标准发展组织制定的标准,以切合本地要求

  5. 开发相关工具,用以管理各项信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