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提供医护服务并持有效及适用证明文件的机构皆可登记参加医健通:

医护机构*类型 证明文件
私家医院
  • 注册私家医院的登记证书
护养院
  • 注册护养院的登记证书
医疗诊所
  • 注册医疗诊所的登记证书
牙科诊所
  • 卫生署收到「牙科注册条例-董事或经理或施行牙科手术人员的详情」后所发出的确认函
安老院(长者)
  • 长者安老院牌照
  • 医护专业人员执业证书
残疾人士院舍
  • 残疾人士院舍的牌照/残疾人士院舍的豁免证明书
  • 医护专业人员执业证书
于香港一个处所提供医护服务及已聘用注册医护专业人员的指明实体
  • 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明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团体)
  • 医护专业人员执业证书
*「医护机构」即根据《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条例》(第625章) 所指的「医护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