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

  1. 在與健康信息標準的發展、批註、推廣、實施、特許使用及維持有關的範疇,擔當以下小組的執行機關:

    • 電子健康紀錄及信息標準工作小組
    • 電子健康紀錄內容及信息標準協調小組
    • 電子健康紀錄內容及信息標準專案小組
  2. 就健康信息標準的使用情況監察工作向電子健康紀錄及信息標準工作小組匯報,以確保這些由該工作小組核准的標準獲得遵從

  3. 作為發行中心,就本港電子健康紀錄現正使用的各項健康信息標準的使用、附屬特許使用、分發及維持事宜,與標準發展組織聯絡

  4. 根據特許協議,擴大由各個標準發展組織制定的標準,以切合本地要求

  5. 開發相關工具,用以管理各項信息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