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3個簡單步驟,醫護機構即可完成醫健通登記,費用全免。

1. 填寫表格及準備文件

閱讀下列文件
填寫登記表格
準備證明文件

2. 遞交申請

透過以下其中一種途徑遞交申請至電子健康紀錄申請及諮詢中心:

傳真
3467 6099

郵寄
香港九龍灣展貿徑1號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11樓1193室

3. 技術設置

安裝軟件 收到確認接受申請及技術設置通知後,與醫健通技術支援組預約到服務地點作技術設置。 技術要求

用戶管理員及其他使用者帳戶 用戶管理員負責為員工開立使用者帳戶。
建立使用者帳戶申請表(只有英文版)

要新增/調任用戶管理員,請遞交「更改醫護機構/醫護服務地點資料同意書(只有英文版)」至電子健康紀錄申請及諮詢中心。 如何管理帳戶

完成登記後,你將收到:

確認電郵

張貼於醫護服務地點的醫健通標籤

用於病人登記的香港身份證讀卡器

連接醫健通的技術諮詢

醫護機構登記冊

於成功登記後,醫護機構名稱、登記服務地點的地址和聯絡電話將被刊載於醫健通網站上的醫護機構登記冊內供市民查閱。

醫護機構將獲提供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醫健通)標籤,以展示於其處所及予以識別為醫健通參加者。

搜尋已登記醫護機構

《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第625章)指定的13組醫護專業人員

登記醫健通是以醫護機構為單位。如您受僱的醫護機構已參與醫健通,您須獲得僱主授權登入。此外,您亦須在相關專業委員會及註冊組織持有有效的專業資格。

  • 醫生、牙醫、助產士、護士、藥劑師、醫務化驗師、職業治療師、第I部分視光師、放射技師、物理治療師、牙齒衞生員、脊醫及中醫
  • 持有效專業登記的醫護專業人員,可向其執業的醫護機構申請開設醫健通帳戶
醫護專業人員入門指南

相關資料

 

常見問題

  • 機構如欲登記參與醫健通,應怎麼辦?
    Expand

    欲登記參與醫健通的醫護機構應:

    1. 向電子健康紀錄申請及諮詢中心(申請及諮詢中心)索取有關行政及技術安排的資料。
    2. 閱讀《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第625章)(《互通系統條例》)《使用電子健康紀錄作醫護服務用途的實務守則》(《實務守則》)《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统登記條件》,以了解參與醫健通須負的責任和應遵從的規定。
  • 我們是一個醫療集團,在全港設有多間診所。我們可否只為部分診所登記參與醫健通?
    展開
    1. 醫健通是以醫護機構為單位進行登記。
    2. 醫護機構可為轄下所有或部分提供醫護服務的醫療機構/診所(或醫護服務地點)登記參與醫健通。
    3. 醫護機構須就其轄下醫護專業人員取覽電子健康紀錄,及透過所有已註冊的地點的臨床電腦紀錄系統互通紀錄等事宜,制訂有關的行政安排,並負責相關的監督及監察等工作。
  • 我在一間個人執業的小型診所工作。雖然我支持醫健通及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的概念,但我沒有額外的能力和資源在診所內設置供病人登記的設施。那麼我還可以登記參與醫健通嗎?
    展開
    1. 參與醫健通的醫護機構,如符合若干條件,是可設置有關設施為病人登記參與醫健通。
    2. 電子健康紀錄統籌處(統籌處)預期並非所有醫護機構,特別是那些個人執業或以小集團形式執業的醫護機構,都能夠為病人進行登記。
    3. 有關醫護機構可指示病人透過郵寄、互聯網或親臨指定的電子健康紀錄登記站登記(點擊這裡可查閱有關登記站的名單)。
    4. 醫護機構不論能否為病人進行登記,均可參與醫健通。
  • 我有自己的診所,同時也是一些私家醫院的到診醫生。我應登記成為醫護機構,還是診所或有關私家醫院轄下的醫護專業人員?
    展開
    1. 醫健通是以醫護機構為單位進行登記。醫生擁有的診所(例如陳大文醫生醫務所)應登記成為醫護機構。
    2. 醫護機構轄下的醫護專業人員(例如醫生及護士)必須透過該醫護機構(該診所)開立及維持一個醫健通使用者帳戶,方能使用醫健通。
    3. 如醫生(例如陳大文醫生)需要於另一醫護機構(例如在私家醫院以到診醫生的身份)取覽其病人的電子健康紀錄,有關醫生則必須同時於該私家醫院開立一個醫健通使用者帳戶。
    4. 儘管醫護專業人員可能會在不同的醫護機構分別擁有各自的使用者帳戶(例如在這種情況下,於診所及私家醫院擁有帳戶),為精簡電子健康紀錄認證程序,每名醫護專業人員都可使用同一組登入密碼,在不同醫護機構(即診所或醫院)內作認證。
  • 我的診所並未準備好將有關紀錄上載至醫健通,那我的診所仍可參與醫健通嗎?
    展開
    1. 即使醫護機構和醫護專業人員並未使用任何電子醫療病歷系統,亦無任何電子病歷可供互通,他們都可以參與醫健通,以取覽病人在醫健通內的電子健康紀錄。
    2. 不過,建議醫護專業人員和醫護機構應研究推行或提升其紀錄系統,以便互通資料。
    3. 市場上有相關軟件供醫護機構選用;而統籌處也開發了簡單易用的臨床醫療管理系統連接套裝軟件及臨床醫療管理系統適配組件,方便私營醫療界別機構把其紀錄系統電腦化,以便互通其病人的健康資料。
醫護機構登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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