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參加互通系統更方便

difference people are passing through 'ehrss bridge'

最近推出的多項服務,令市民登記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互通系統)和管理互通同意更為簡單方便。

互通同意

使用授權號碼管理互通同意

醫護機構必須先取得你的互通同意*,才能取覽你在互通系統內的醫療紀錄。

為方便市民管理互通同意,由2017年12月起,每位元成功登記系統或啟動電子健康紀錄的市民,均會透過確認登記信及所選擇的通訊方式 (短訊、電子郵件或郵遞),收取一組八位數字的授權號碼,用以:
 
  •  
  給予醫護機構「一年」或「無限期」的互通同意;
     
  •  
  延續「一年互通同意」有效期一年,或將之更改為「無限期互通同意」;
     
  •  
  將「無限期互通同意」更改為「一年互通同意」;或
     
  •  
  撤銷互通同意
 
Patients can use Access Key to manage sharing consent
 
How 'to use' the Access Key?
 
In person, you can recvice healthcare from a participating HCP
親身:
你可於親臨醫護機構求診時,經核實身份後,以授權號碼,管理你和該機構之間的互通同意。
 
By phone, you can call your HCP
電話:
你可直接致電醫護機構,經核實身份後,登記人員將按你的意願,以授權號碼管理你和該機構之間的互通同意。
   
Voice Response System (IVRS): Hotline (3467 6300)
24小時電話語音系統:
透過授權號碼,當你下次致電醫護機構預約時,可同時預先給予對方互通同意,以授權對方查閱你的電子健康紀錄,作應診前準備。
 
透過授權號碼,當你下次致電醫護機構預約時,可同時預先給予對方互通同意,以授權對方查閱你的電子健康紀錄,作應診前準備。
 
In case you have lost your Access Key, you can obtain a new one by -
 
  •  
  致電互通系統病人熱線(3467 6300)之 24小時電話語音系統;或
     
  •  
  到已登記互通系統的醫護機構求診時要求協助。
 
你將經由所選定的聯絡方法獲發新的授權號碼,舊號碼則隨之無效。
 
全天候授權
 
這項嶄新的服務以試行方式推出,讓病人可在同一地點,同時向一間或多間醫護機構給予互通同意。新服務適用於以下地點:
 
  •  
電子健康紀錄申請及諮詢中心
   
  •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或衞生署轄下的登記站
   
  •  
設於醫管局、衞生署及其他社區地點的流動登記站
 
你亦可致電互通系統病人熱線(3467 6300),透過24小時電話語音系統,向多間醫護機構給予互通同意。
 
有關已登記互通系統的醫護機構名單,請參閱

http://m.ehealth.gov.hk/tc/ehrss/healthcare_provider_list/search.html

*   管理互通同意並不適用於醫管局及衞生署。市民登記互通系統後,即代表同時向醫管局及衞生署給予互通同意。
 
互通系統登記
 
child under 16
為兒童登記
 
16歲以下的兒童可否登記參加互通系統?當然可以,只需要有合資格的代決人為該兒童登記。
 
如果你是兒童的父母、監護人或保管人,你可以代決人身份陪同子女/ 該兒童前往任何設於醫管局、衞生署轄下的登記站,或為該兒童提供醫護服務並已參與互通系統的醫護機構進行登記。如選擇非親身登記(即通過網上^、傳真、郵寄或投遞箱方式遞交申請),而該兒童是在你的陪同下完成申請,你可隨後前往醫管局或衞生署轄下的登記站,或為該兒童提供醫護服務並已參與互通系統的醫護機構,出示你和該兒童的身份證明文件為他/ 她啟動電子健康紀錄以完成登記^。成功登記後,你將通過選定的聯絡方法收到確認通知。
 
有關由代決人為兒童登記互通系統的詳情,可參考

http://www.ehealth.gov.hk/tc/you-and-your-family/how-to-register/register-online.html

^   網上遞交並不適用於由監護人或保管人提出的申請。除了身份證明文件外,請記得帶同監護令/ 法院頒令為兒童進行親身登記/ 啟動其電子健康紀錄。
 
children under the age of 12
新增可接受的身份證明文件
 
登記互通系統更方便。12歲以下未持有香港身份證或香港出生證明書的兒童,現可使用下列身份證明文件登記參加互通系統:
 
  •  
  回港證
     
  •  
  簽證身份書
 
有關互通系統可接受的身份證明文件,請參閱

http://www.ehealth.gov.hk/tc/healthcare-provider-and-professional/how-to-register/supporting-documents.html

當前往已參與互通系統的診所求診時,請緊記使用同一身份證明文件,以便診所取覽有關病人的電子健康紀錄。
 

下載醫健通訊(PDF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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