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成功登記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或完成核實身份程序(透過網上、傳真、郵寄或投遞箱遞交的申請)後,你將透過確認登記信及所選擇的通訊方式(短訊、電子郵件或郵遞),收到一組八位數字的授權號碼。

 

授權號碼有何用途?

你可以使用你的授權號碼,管理給予醫護機構的互通同意(醫院管理局及衞生署除外*),包括:

  • 給予醫護機構「一年」或「無限期」的互通同意;
  • 延續「一年互通同意」有效期一年,或將之更改為「無限期互通同意」;
  • 將「無限期互通同意」更改為「一年互通同意」;或
  • 撤銷互通同意。
* 註: 當你登記醫健通後,即代表你同時向醫院管理局和衞生署給予互通同意
  • 如何使用授權號碼管理互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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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電話

    • 透過授權號碼,當你致電醫護機構預約時,可同時預先給予對方互通同意,經核實身份後,授權對方查閱你的電子健康紀錄,作應診前準備。

    2. 24小時電話語音系統

    3. 親身

  • 如何獲發新的授權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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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如你忘記、遺失了、從未收到授權號碼或欲重新設定你的授權號碼,你可透過醫健通eHealth流動應用程式或市民查詢熱線3467 6300的24小時互動語音系統發出一組新的授權號碼。
    • 成功後,你將會透過所選擇的通訊方式(短訊、電子郵件或郵遞),收到該組新的授權號碼,舊的授權號碼將會失效。

常見問題

  • 當代決人在代表病人使用其授權號碼時須注意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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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決人代表病人使用其授權號碼以管理醫護機構的互通同意時,他/她須注意及確認以下事項:

    1. 代決人在代表病人管理有關醫護機構的互通同意時,是陪伴該病人,並已顧及病人在有關情況下的最佳利益,代決人亦須就有關情況下為病人使用授權號碼以管理互通同意的事宜負上全部的責任;
    2. 代決人亦應確保就他/她的所知所信,他/她在管理有關互通同意時,該病人是未滿16歲;或已年滿16歲但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無能力處理其本身事務、或無能力給予「互通同意」。
    3. 他/她是符合《互通系統條例》中所列的合資格代決人。
    4. 他/她已參閱及明白「參與者須知」,特別是「代決人為醫護接受者處理登記事宜時應注意事項」及「收集個人資料聲明」